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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假陈述胜诉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

案号
审理法院
上海金融法院
被告公司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
股票代码
601519
原告人数
3819
判决日期
2021-02-01
判决金额
335000000.00 元
裁判文书号

案件摘要

大智慧因2013年年报虚假陈述被证监会罚款后,3819名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,公司累计赔付超3.35亿元。后中小投服代位提起诉讼追偿,系全国首例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追偿案。

案件详情

## 案件背景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601519)是一家在上交所上市、提供金融数据与资讯服务的公司。2014年,证监会对大智慧展开调查,认定其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通过虚构软件销售、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约1亿元,构成信息披露违法,并于2017年作出行政处罚。 ## 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认定: - 大智慧201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1.06亿元 - 通过附有回购协议的软件销售、返利安排等手段制造虚假收入 - 公司董事长张长虹等高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## 民事赔偿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,大批投资者依据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,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。截至2023年2月,大智慧公司共向3819名投资者累计赔付: - **赔偿总额**:超过 **3.35亿元**(远超监管罚款金额) - **涉及投资者人数**:3819人 ## 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 2021年11月,在大智慧向投资者完成大额赔付后,中国证券投资者服务中心(中小投服)首次运用《证券法》第94条赋予的权利,以大智慧股东身份提起 **股东代位诉讼**,代公司向张长虹等相关责任人追偿约3.25亿元赔付款。 该案是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提起的、专门针对上市公司高管追偿赔付款的股东代位诉讼,对于打击"造假获利、罚款了事"具有重要威慑意义。 ## 案件意义 大智慧案彰显了"造假代价":公司因约1亿元虚增收入,最终向投资者赔付超3.35亿元,并面临高管被追偿的连锁后果,充分体现了证券虚假陈述法律责任的严厉性。 > 本案数据来源: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,上海金融法院官方公告,新浪财经等媒体公开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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